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寿光公司生产用车辆租赁项目(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寿光公司生产用车辆租赁项目(三年)包括汽车吊(25T、50T、70T、100T、130T、200T、300T、500T)、货车(6米、9米、13米)、10轮自卸式翻斗车、挖掘机(50、70、220)、长途货运(33T及以下)及大件长途货运(33T以上)。
招标范围:生产区域设备的定期试验、计划检修(如需)、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文明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并配备专职操作(驾驶)人员,保证所提供的车辆证件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齐全、车辆性能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符合环保标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租赁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地点: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