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此项目转运物为树脂运行部、氯碱运行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转运至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包括装卸。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1投标人将电石渣(含石灰石)从氯碱运行部乙炔压滤厂房经园区道路转运至石嘴山市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电石渣场,包括装、卸车。运距大约11km;年转运量约为1.5万吨,每天运量约42吨,本次服务期限1年。
2.1.2.2投标人将电石渣(含石灰石)从树脂运行部乙炔压滤厂房经园区道路转运至石嘴山市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电石渣场,包括装、卸车。运距大约7.5km;年转运量约为13.5万吨,每天运量约300吨,本次采购服务期限1年。
2.1.2.3投标人将电石渣(含石灰石)从氯碱运行部乙炔压滤厂房经110国道道路转运至平罗发电有限公司电石渣场,包括装、卸车。运距大约50km;年转运量约为3万吨,每天运量约80吨,本次采购服务期限1年。
2.1.2.4投标人将电石渣(含石灰石)从树脂运行部乙炔压滤厂房经110国道道路转运至平罗发电有限公司电石渣场,包括装、卸车。运距大约42km;年转运量约为4万吨,每天运量约110吨,本次采购服务期限1年。
2.1.2.5投标人负责整个转运过程的管理(从产生车间开始至石嘴山市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的电石渣场、平罗发电有限公司电石渣场),包括装卸、运输及各种车辆的管理(负责各种车辆的购置,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车辆),并进行相应的卫生保洁、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等,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环保及其他工作。
2.1.3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已招标人通知入厂之日起执行。合同终止将以合同总金额、合同期限先到者为准。
2.1.4供货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运行部、氯碱运行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运输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