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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洮南如意15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5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吉林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如意15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
  1. 招标条件

本吉林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如意15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洮南如意15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50MW。根据风电场总体布置,风电场接入富荣220kV升压站35kV侧,对富荣升压站进行扩建增容,本期新增1台容量为180MVA主变压器。本期工程接入新建主变低压侧。最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

风场场址位于吉林省洮南市大通乡,属内陆平地地形风电场,场区东西向跨度约14km,南北向跨度约10km。风电场地形起伏不大,海拔高度在150~160m之间,地表植被多以防风林为主。

投标人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机位布置图及投标人微观选址结论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因机位确定为24个机位点,单机容量要求为6.25MW,叶片200米及以上,塔筒120米及以上,总容量150MW。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容量、利用小时、收益率最大化。

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10月10日主变送电,2025年10月3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5年12月30日全部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

本项目变电站为少人值班电站,要实现吉林公司集控中心的远程监控功能。升压站智慧化建设须符合发包方统一规划,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规模:容量150MW。

建设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境内。

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10月3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

2.1 总体

本次招标包括洮南如意1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物资供货、工程施工(不含消防工程施工)、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应用、临时占地、协助业主单位开展项目手续办理、专项验收、沟通协调及专利申请等工作。

2.2物资供货

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风机、电缆及附件、光缆及附件(不包含塔筒、箱变);升压站建设所需全部设备(不包含主变、SVG;本项目不涉及GIS、预制舱)及材料;数据传输、内外网通讯;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

物资供货包括本项目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单体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包含卸车后的二次倒运)、临时堆料场(或转运场地)建设及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注:如投标人无法及时支付设备及材料款,发包人可直接对供货商进行支付,相应款项在最近一笔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3工程施工

场内施工包括(不限于):进场道路(充分考虑利用村村通道路运输产生的改造及恢复费用以及设备转运方式出现的费用)、场内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复)、吊装平台、风机基础、接地、集电线路(全部为地埋电缆)、风机安装、箱变安装、绿化、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工作。

升压站施工:本工程升压站全部土建、电气安装(含调相机)及调试(调试项目不包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系统调试、主变压器及高压母线系统调试、故障录波系统调试、站用电源系统调试、直流及不停电电源系统调试、电气“五防”系统调试、工作及事故照明系统调试、无功补偿系统调试、电能计量系统调试、通信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主变压器冲击试验、站用电源切换试验、升压站带负荷调试),施工、调试和试验应满足《风电场调试专项监督检查技术规程》、《陆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该部分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分系统调试(包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系统调试、主变压器及高压母线系统调试、故障录波系统调试、站用电源系统调试、直流及不停电电源系统调试、电气“五防”系统调试、工作及事故照明系统调试、无功补偿系统调试、电能计量系统调试、通信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包含主变压器冲击试验、站用电源切换试验、升压站带负荷调试)由发包人单独委托并承担费用。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并包含在总报价中:

(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

(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

(4)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满足业主单位、监理等单位办公需求)、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5)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费用。依据项目工期,本工程须发生冬季施工,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冬季施工因素,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因冬季施工调整合同价格。

(6)本标段建安工程第三方材料检测、试桩及工程桩检测、沉降观测、造价咨询、施工监理、设备监造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7)发包人允许对吊装工程进行分包,如进行分包,必须选择通过华能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资格审查的吊装工程施工队伍,并得到发包人的许可确认。

(8)办公内外网需满足华能吉林公司接入要求。

2.4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应用

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应用应满足附件《新能源基建管理系统2.1版本招标文件(施工、监理)相关要求》。

2.5手续办理

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开展的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三证一书)、质监站验收(吉林省电力质监站及华能质监站双重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等全部工作的协调、办理;工程按环保、水保、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要求进行施工,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由发包方另行委托,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等相关试验及报告,不包含等保测评及安全评估)及并网验收相关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办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6临时占地

本工程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为本项目永久占地,相关审批手续由发包方办理,相关补偿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除“永久占地”以外的,由于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等因素而发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占地的测绘、评估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固定总价包干不调(含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相关手续由承包方办理。

如承包方临时占地费用支付不及时,发包方有权从最近一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代为支付。

2.7专项验收

承包方配合发包方开展与本工程有关的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检测、评审等工作由发包方另行委托。承包方配合发包方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2.8沟通协调

投标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签订后该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2.9重点说明

1)本项目计划2025年10月3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的数量,包括施工过程中因冬雨季导致的工期延误,需要增加人、材、机来弥补延误的工期,应有相应方案能够完全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标段不因过程中发生上述问题另行增加费用。

2)本标段风场场址位于吉林省洮南市大通乡,属内陆平地地形风电场,场区东西向跨度约14km,南北向跨度约10km。风电场地形起伏不大,海拔高度在150~160m 之间,地表植被多以防风林为主。地势较低,雨季多存水。请投标单位自行开展踏勘工作,充分考虑道路换填、吊装平台的换填、集电线路施工临时道路修筑、风机基础及线路基础等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降水措施等,将上述费用体现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用中,本标段不因过程中发生上述问题另行增加费用。

3)投标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请投标单位实际考察当地民风及民情,做出合理的报价。本标段不因过程中发生上述问题另行增加费用。

4)本标段涉及运输过程中要利用当地村村通道路,请投标单位自行开展踏勘工作,本着为发包方节约建设成本的原则,减少对原有道路、建筑的破坏。本标段涉及风机检修道路与国道、省道及地方道路开口费用、涉及运输过程中反复通行地方道路(县道、乡道、村道)损坏修复及保证金费用,涉及电缆、光缆拆除和恢复费用,房屋等建筑设施拆除和恢复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5)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系统调试、试运行等,直至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全过程施工。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主吊车数量要求至少4台,每台主吊至少配备2台辅助吊车,主吊等设备的多台多次进出场费用应进行充分的考虑,将上述费用体现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或列支其他费用中。本标段不因过程中发生上述问题另行增加费用。

7)因本项目计划2025年04月开工,于2025年10月10号主变送电,2025年10月3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需要冬季施工,投标人对冬季施工费用应进行充分的考虑,将上述费用体现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或列支其他费用中。本标段不因过程中发生上述问题另行增加费用。

8)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依据发包方要求完成办公临时设施、设备堆场(含转运场地,内外网络建设),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生活楼建筑按照《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房间功能及宿舍设置,具体设置参照设计执行。装修及装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10)主机设备厂家提供至少6套全新专用吊具(包括2套单叶片吊具),吊装施工完成后,主机厂家回收吊具,发包人不负责保管及存储吊具。

风电场、升压站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特殊调试项目(除发包人承担的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与电网公司通讯、远动、自动化及计量部分对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风电PC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担任过风电场项目的施工工程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9:00时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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