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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食堂用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食堂用食材项目投标邀请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食堂用

业主食堂用食材项目

投标邀请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食堂用食材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业主食堂用食材项目

2、项目编号:ZTSY-2024-1220

3、项目预算:992万元。

4、最高限价:年预算496万元,2年总预算约992万元。明细如下表:

序号

场地

时间

(年)

年预算

(万元/年)

总预算

(万元)

1

机关本部食堂

2

66.35

132.7

2

站前枢纽食堂

2

113.8

227.6

3

邮区中储运食堂

2

162

324

4

金州食堂

2

19.5

39

5

旅顺食堂

2

12

24

6

开发区食堂

2

24

48

7

普兰店食堂

2

44.45

88.9

8

瓦房店食堂

2

24.85

49.7

9

庄河食堂

2

29.05

58.1

10

    计

496

992

 

5、招标内容:为大连地区食堂用食品,范围:大连市 市内现有机关本部食堂、站前枢纽食堂和邮区中储运食堂3个食堂,旅顺、金州、开发区、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县区公司各1个食堂(详见技术规范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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