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电力安装工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电力安装工程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电力安装工程
2.2项目类型: 施工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铝业产业园区
2.5招标范围:包铝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整流所、10kv配电室、综合管网、铝四所10KV配电室、铝四所220KV配电室(不包含图纸SG2221-13DG-21中内容)及铝四所动力变改造(不包含图纸SG2221-14DG-21中内容)等电力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电力安装工程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二级许可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3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220kv变配电系统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该项目经理具有1项220kv变配电系统安装业绩。 |
其他要求 |
1.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承包商HSE准入底线要求规定。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2-25 09:00至 2025-01-03 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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