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9号煤层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全部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9号煤层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项目。
2.2项目期限: 90 日历天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拟将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9115工作面建设为智能化综采工作面,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液压支架大修、电液控系统改造、综采自动化系统改造、采煤系统改造、运输系统改造、乳化液保障、泵控系统等,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含维修液压支架、液压支架用立柱和千斤顶的资质),具有投标产品有效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书
3.3接受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3.5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销售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存在受惩情形;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既应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12-23 20 :00:00至2024-12-28 20 :00 :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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