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营管控中心协同响应平台扩展应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营管控中心协同响应平台扩展应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21A095
2.2 招标项目名称:运营管控中心协同响应平台扩展应用。
2.3 数量:1台/套。
2.4 设备用途及基本要求:在运营管控中心协同响应平台原有系统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多业务维度的可视化看板需求,风险问题管理模块深入应用后的生产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生产管控、生产评估与生产考核等模块推广应用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构想,继续扩大平台的业务辐射范围,优化升级现有功能模块,并基于平台现有技术架构底座和业务管理情况持续建设新功能模块,以满足不断变化与增长的业务需求。通过信息化平台的辅助,增加生产运营部对生产问题的监控手段、管控能力和管理效率,实现生产管控全流程业务的信息化落地,加速公司数字化建设,助力公司生产运营水平提升。
2.5 交货地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 。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7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提交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况明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4)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