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数字化实验室第三批基础硬件及气象能源及其互补利用实验室第一批基础硬件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数字化实验室基础软硬件平台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拟开展第三批基础硬件采购,为隧洞施工质量分析、施工场景智能分析、枢纽库区结构安全评估、科研成果现场试点应用等研究工作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为支撑气象能源及其互补利用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和运行,拟开展第一批基础硬件采购。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移动式SLAM三维激光扫描仪1台、小型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仪1台、隧道三维激光扫描仪1台、测量棱镜球标靶8个、图像采集相机1套、NAS网络存储1套、显示器3个、无线对讲机8个、工作站扩充内存条20个、固态硬盘2个、交换机1台。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计划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3项及以上三维激光扫描仪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事业单位,按自成立日至今实际运行时间提供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激光扫描仪产品生产厂家授权)。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整至2025年1月3日17时整。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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