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乌兰木伦煤矿矿井水24000m3/d氟化物达标治理系统位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考考赖水厂,系统设计处理规模24000m3/d,设计出水氟化物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其它指标不超进水水质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为保证系统安全环保运行,现公开招标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化运营。
2.1.2采购范围:负责乌兰木伦煤矿矿井水24000m3/d氟化物达标治理系统运营,预估处理水量18000m3/d,处理后氟化物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在委托运营期限内负责项目运营和维护,主要内容为羟基磷灰石除氟处理系统及配套相关设施达标运行,符合有关标准。
2.1.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
2.1.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6质保期:无。
2.1.7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及《乌兰木伦煤矿矿井水24000吨氟化物处理系统日常运营检查考核标准》,不设置保底水量,依据实际处理水量和项目单位考核结果,按月据实支付运行费用,其中除氟系统计费按照矿井水水源对应单价进行结算运行费用。月度支付费用=合同单价×实际处理量-考核扣款。
因乙方履约不到位造成的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罚款,均由乙方承担,此外还应承担甲方的考核罚款。结算价不允许超过中标价,当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解除。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处理系统维护运行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3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