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乙腈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乙腈采购。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2797789 |
乙腈\≥99.5% |
吨 |
350 |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预计自2025年1月30日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订单为准(具体到货时间根据生产计划提前5天通知到货)。
2.1.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1.6付款方式:按使用单位通知分批交货,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批结算,每3个月发票挂账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2.1.7 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 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乙腈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一张供货发票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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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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