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 135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托里风电 ”)位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以下简称“托里县”)庙尔沟镇境内,场址 东北方向距离托里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30.3km。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 135 万 千瓦,储能容量为 135MW/270MWh(具体以政府或电网要求为准),新建 2 座 220kV 汇集站,然后通过 2 回 220kV 线路送出(两回约 96km、98km,具体 以接入批复为准)可研及前期专项报告委托服务。
2.2 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进度要求,需开展项目可研报告、风电场专项 报告、220kV 汇集站及送出工程专项报告等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 容(表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项目可研及前期工作需要,完成对应项目所要求的, 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不额外增加费用):
序号 |
工作事项 |
数量(项) |
一 |
项目可研报告(含第三方评审) |
|
1.1 |
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储能) |
1 |
1.2 |
220kV 汇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2座) |
2 |
1.3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 条) |
2 |
二 |
风电项目专项报告 |
|
2.1 |
风电场工程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 |
1 |
2.2 |
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
1 |
2.3 |
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 |
1 |
2.4 |
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1 |
2.5 |
风电场工程地质灾害性评价报告 |
1 |
2.6 |
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性预评价 |
1 |
2.7 |
风电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如有) |
1 |
三 |
220kV 汇集站专项报告 |
|
3.1 |
220kV 汇集站水文气象专项报告(两座) |
2 |
3.2 |
220kV 汇集站工程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两座) |
2 |
3.3 |
220kV 汇集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两座) |
2 |
3.4 |
220kV 汇集站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两座) |
2 |
3.5 |
220kV 汇集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两座) |
2 |
3.6 |
220kV 汇集站工程地质灾害性评价报告(两座) |
2 |
3.7 |
220kV 汇集站工程职业病危害性预评价(两座) |
2 |
3.8 |
220kV 汇集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两座)(如有) |
2 |
四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专项报告 |
|
4.1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水文气象专项报告(两条) |
2 |
4.2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两条) |
2 |
4.3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两条) |
2 |
4.4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两条) |
2 |
4.5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两条) |
2 |
4.6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地质灾害性评价报告(两条) |
2 |
4.7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职业病危害性预评价(两条) |
2 |
4.8 |
22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两条)(如有) |
2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具有 1 个容量 200MW 及以上的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 同业绩;
(2)至少具有 1 个 220kV 或以上电压等级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可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
(3)至少具有 1 个 220kV 或以上电压等级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 同业绩。
(三)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一个 20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担任项目负责 人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 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 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 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24:00(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