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气火电厂电气设备数字化智能安全运维与设备预警系统框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北距泰州市中心31km。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已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3月相继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于2016年正式投产。泰州公司已完成全厂4台机组设备级建模,初步构建了“数字孪生电厂”,三维电厂的搭建,为数据的集成运用提供了方便,也为安全管理的可视化提供便捷。本项目的推进,一方面可以借助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节约项目成本,体现电厂智慧化建设延续性。另一方面可以与现有智慧管控系统融合与联动,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更进一步推进智慧电厂示范效果。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设备、附属设备、规定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供货,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服务期限:202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类型为电气设备数字化系统或电气综合智能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不能表述业绩要求信息的可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资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