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四川能源)天明公司1、2号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境内,建设有2台1000MW火力发电机组,总装机2000MW,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其中1号机组2021年8月通过168小时试运,2号机组2021年10月通过168小时试运后,正式投产发电。锅炉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超超临界锅炉,1、2号机组脱硝系统催化剂已运行36个月,达到化学寿命(36个月)末期,活性值明显不满足要求,经检查和送检性能检测,需到期更换。
2.1.2招标范围:为1、2号锅炉各更换1层受损的脱硝催化剂模块或单体;对1、2号锅炉更换层的脱硝催化剂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积灰,声波吹灰器检查疏通等。
2.1.3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1年。每台机组施工时间不超过3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服务地点: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台机组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更换服务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关键信息内容,可提供用户证明、发票等第三方证明资料予以佐证);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招标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单台机组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