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关于海南省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提升海南风电资源利用能力,开展海上风电制氢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突破浮式平台制氢、氢储运、氢制氨/甲醇等关键技术,研制电解水制氢、氢储运综合利用装备等核心设备,开发海上风电制氢及综合利用浮式平台,实现工程应用,为海南省清洁能源岛建设、离岸离网大规模制氢及综合利用提供支撑。现计划开展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投标人须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要求,编制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负责沟通相关主管部门完成评审,协助委托方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以及完成用海手续办理。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2.1 海域使用论证专题
投标人须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本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三级,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三级论证至少向外扩展 5km。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和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基础地理信息等资料的收集;项目基本情况与用海必要性分析;项目所在海域概况;资源
生态影响分析;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结论与建议等。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并负责协助
委托方完成用海手续办理。
2.2.2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地球物理勘探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须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并充分考虑海域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及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实际情况,拟在项目所在海域进行
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的环境本底调查等。
(2)编制《海底管线及障碍物探测报告》,在收集区域地质资料及历史调查成果的基
础上,通过侧扫声呐、浅地层剖面等探测手段,初步查明拟建项目的海底地貌特征、海底
管线及障碍物的分布等(不包含地形测量),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3)编制《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表》,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概况与分析、污染与非污染要素分析、环境现状分
析、环境敏感区(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
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2.3 服务期限:见第五章 委托人需求
2.4 项目成果的评审组织工作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相关成果的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完成甲方、专家和相关部门(或第
三方机构)评审会。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
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必须含有海洋测绘)。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 1 项海洋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业绩及 1 项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
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
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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