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关于海南省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提升海南风电资源利用能力,开展海上风电制氢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突破浮式平台制氢、氢储运、氢制氨/甲醇等关键技术,研制电解水制氢、氢储运综合利用装备等核心设备,开发海上风电制氢及综合利用浮式平台,实现工程应用,为海南省清洁能源岛建设、离岸离网大规模制氢及综合利用提供支撑。现计划开展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咨询服务。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定性、定量安全评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对策措施、评价结论等。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2.3 服务期限:见第五章 委托人需求
2.4 项目成果的评审组织工作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相关成果的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完成甲方、专家和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会。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
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 3 个安
全预评价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
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