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所属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框架协议资格预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所属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框架协议资格预审
2.2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服务类采购,采购范围为宁华物产公司2024-2025年度食材定点配送服务。本次采购项目位于南京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内,员工食堂位于1号楼负一层,有食堂、宴会、自助餐厅、超市等配套、为系统内员工提供每日工作餐、招待餐、自助餐、卤菜面点外卖等服务。食堂供应一日三餐,早午餐约450-500人用餐,晚餐200-250人用餐。详见附件:技术方案书。
2.3 资格预审结果适用范围:宁华物产公司所属项目。
2.4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
3.2.2.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企业食堂等食材供应服务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申请人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并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公司办公区域、仓库现场照片,公司办公区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2)申请人具备至少一辆封闭箱式送货车辆,并应具备一定的配送能力(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所属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框架协议资格预审
2.2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服务类采购,采购范围为宁华物产公司2024-2025年度食材定点配送服务。本次采购项目位于南京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内,员工食堂位于1号楼负一层,有食堂、宴会、自助餐厅、超市等配套、为系统内员工提供每日工作餐、招待餐、自助餐、卤菜面点外卖等服务。食堂供应一日三餐,早午餐约450-500人用餐,晚餐200-250人用餐。详见附件:技术方案书。
2.3 资格预审结果适用范围:宁华物产公司所属项目。
2.4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
3.2.2.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企业食堂等食材供应服务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申请人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并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公司办公区域、仓库现场照片,公司办公区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2)申请人具备至少一辆封闭箱式送货车辆,并应具备一定的配送能力(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马友
咨询电话: 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