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机组项目基建进度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在胜利电厂三期第一台机组(胜利国电#5机组)基础上扩建,规划建设1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由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建设。设计煤种为神府烟煤,经黄大铁路线运至项目地。本项目为民生热电项目,主要承担东营市东城区域居民采暖及周边企业工业蒸汽负荷。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为招标人搭建山东公司东营公司国电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机组项目P6软硬件平台,同时派驻技术人员为招标人提供软件应用规划服务和工程进度管理服务,工程进度管理服务包括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进度管理服务、工程建设期进度管理服务两阶段工作,将工程的组织过程和项目实施步骤进行全面的规划、编排,对目标进度进行优化,量化反映工程实际进度、资源等,使得网络计划能更丰富的反映工程项目内容。
2.1.3 服务期限:总工期24个月。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机组168试运行完成开展工程进度现场管理服务。
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运用P6系列软件为火电基建(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项目进度管理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火电基建项目进度管理服务工作经历证明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13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