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1标段
项目概况:热电中心:液碱(氢氧化钠/≥30%,GB/T 209-2018,IL-Ⅲ类合格品)主要用于阴离子交换器和混合离子交换器阴树脂再生和废水PH调节。
环储中心:液碱(氢氧化钠/≥30%,GB/T 209-2018,IL-Ⅲ类合格品)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场、凝结水处理装置、净水场、污水汽提装置、气体脱硫装置以及硫磺回收装置。
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氢氧化钠\≥30%, GB/T 209-2018, IL-Ⅲ类合格品 |
27014 |
交货期为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交货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
|
质保期:1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碱或氢氧化钠或第8类危险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碱或氢氧化钠或第8类危险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碱或氢氧化钠或第8类危险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碱或氢氧化钠或第8类危险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采购量不少于2700吨液碱(氢氧化钠)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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