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及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工程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更新改造燃气管网约570.826公里(其中西市区燕郊区域547.776公里,东市区三河区域23.05公里),包括市政中压管网约33.029公里(其中西市区燕郊区域20.259公里,东市区三河区域12.77公里),庭院中压低压管网约537.797公里(其中西市区燕郊区域527.517公里,东市区三河区域10.28公里)。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涉及5100公里燃气管网普查、隐患排查、燃气运行风险评估等,建设燃气泄漏、扩散、溯源分析模型和系统应用。更换智能调压箱(柜)156台、配备智能监测设备包括智能探测器9772台、光纤震动定位33.029km、云台扫描式气体在线监测67台、无线智能压力监测仪1261台、智能阴极保护系统4台等。 2工程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承包人还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供货及运营能力,其中,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基本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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