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辽宁省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18km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北距海城约125km。装机容量为2×600MW的国产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均为哈电集团设备。庄河发电公司一期工程配套建设了3.5万吨级卸煤码头一座。卸煤码头长243米,宽22米;工作船码头长54.1米,宽14米;引桥长1080.52米、引堤长682.08米,净宽均为13.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360万吨。输煤系统采用露天式布置三个贮煤场,贮煤场设二台DQL1000/2500.35型斗轮堆取料机,厂内从煤场到原煤仓的运煤设备采用固定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双路布置,一路运行,一路备用,并具备同时运行的条件。厂内从码头卸船机到煤场同样采用固定带式输送机,可实现同时上煤及卸船,以保证锅炉用煤的需求。为便于对入炉煤、入厂煤的化学分析,在BC2、C6A、C6B 带式输送机上各设置一套机械自动取制煤样装置,在C3A、C3B带式输送机上设置一套智能化机械自动采煤样装置。在厂内输煤系统中的C6A、C6B 、BC2 、C8、C9带式输送机上设置了电子皮带秤,计量进入煤场及锅炉原煤斗的煤。输煤系统皮带机为上海富大集团生产,斗轮机为大连起重重工集团公司生产,碎煤机、滚轴筛为沈阳电力机械厂生产。
输煤系统主要设备有2台斗轮机(额定出力2500/1000t/h)、15条皮带机、2台滚轴筛、2台碎煤机、1台除大块机、2台伸缩装置、4台皮带采样装置、19台除尘装置、消防装置、煤污水处理装置、称重装置、除铁装置、暖通装置等辅助设备。皮带机单程全长为3.48km。其中卸船线皮带机额定出力2500 t/h;进仓线皮带机额定出力单线1000t/h、双线2000t/h。
招标范围: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燃料系统区域内从卸船机给料机出口(不含卸船机)至煤仓间的整个输煤系统设备,包括储煤、输送、筛分、破碎、除铁、配煤等设备委托运行工作。投标人应本着确保招标人输煤系统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文明生产的原则完成委托工作范围内系统运行巡检、生产值班、清扫、清舱、文明生产、双标化治理及旋转滤网巡操等工作,包括在投标人承包期内因技改等原因增加的设备和系统。本次委托运行中设备维护工作范围为庄河发电公司一期工程2×600MW机组燃料系统日常运行、煤船清仓、段内清扫、循环水泵房旋转滤网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暂定8个月(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的输煤系统运行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有多标段同中限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