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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巴州公司和静抽蓄、滚哈电站和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巴州公司和静抽蓄、滚哈电站和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监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巴州公司和静抽蓄、滚哈电站和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监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和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东距和静县直线距离约85km,南距库尔勒市直线距离约95km,北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245km,距下游已建成的察汗乌苏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6km。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210万kW,安装6台单机容量35万k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发电厂房系统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利用开都河左岸榆树沟沟脑挖填形成,上水库大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容1091万m3,坝高79m,下水库和开都河中游河段待建的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共用。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和静县与焉耆县交界的开都河上,是开都河中游河段“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上游为在建霍尔古吐水电站,下游为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案,主要由首部枢纽、左岸引水隧洞、岸边式地面厂房及生态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属二等大(2)型工程。水库库容1.097亿m3,最大坝高124m,电站总装机容量25.7万千瓦。

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与焉耆县境内,坝址距离库尔勒市140km,距离和静县城约92km。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位于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后右岸约300m,主要工程任务是满足察汗乌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前提下兼顾发电,生态引水发电洞进口段利用已建工程右岸泄洪洞进口段,前321.804m发电洞与原泄洪洞结合,新建引水发电洞布置在泄洪洞左侧,起点位于原泄洪洞桩号泄下0+327.804m(为新建生态电站发电洞桩号生0+000.000m),后通过353m长的发电洞和出口明管段接至电站厂房。工程主要由洞内拦污栅段、洞身段、明管段、岔管及支管段、电站厂房及尾水渠组成,电站装机容量30MW(2×1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6亿kW·h。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生态引水发电洞为2级建筑物,生态厂房及尾水渠为4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察汗乌苏生态电站三项目工程建设期、运行初期、验收期的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监测等。定期进行生态监测并编制生态监测方案、生态监测期报、年度生态监测报告、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生态监测总结报告等;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定期进行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监测等,并出具CMA认证的监测报告、编制年度监测分析总结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配合发包人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合发包人备案,配合发包人开展施工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中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等工作,编制提供相关验收报告。

2.1.3服务期: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环境监测总服务期暂定94个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两个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工作之日结束(计划结束时间为2032年12月31日)。其中现场服务期限计划82个月,后期配合环境专项验收服务期限计划12个月。

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监测总服务期暂定34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察汗乌苏生态电站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工作之日结束(计划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其中现场服务期限计划22个月,后期配合环境专项验收服务期限计划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水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中型及以上水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9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7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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