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阿克苏公司台兰河一、二级及吐木秀克水电站部分机组过流部件碳化钨喷涂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台兰河一、二级电站各装有4台立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站装机容量48MW(2×19.2MW +2×4.8MW)。大机水轮机型号为HLJF2062-LJ-200,发电机型号:SF19.2-18/5100,额定转速333.3r/min;小机水轮机型号为HLJF1809-LJ-108,发电机型号:SF4800-10/2860,额定转速600r/min。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距温宿县佳木镇约27km,距温宿县距离约55km,距阿克苏60km,全程沥青路面,交通便利。
吐木秀克水电站,电站总装机2×24MW,水轮机型号为HLN255-LJ-203;发电机型号SF24-18/4800,额定容量24 MW,转速333.3r/min,吐木秀克水电站位于温宿县境内的库玛拉克河中游,距温宿县约有33km,对外公路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招标范围包括 新疆阿克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台兰河一二级2、3、5、8号机组、吐木秀克1号机组精加工修复后的五套过流部件进行碳化钨喷涂。
工作内容包含了喷涂前各机组尺寸复测(投标人派人到精加工修复厂,地址在乐山岷源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参与验收,费用自理,并对其质量负责,验收合格后由加工厂送达投标方)、各机组部件碳化钨喷涂、喷完后整套加工件预装试验、出厂验收、喷涂总面积不变,如喷涂部位有调整,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要求。喷涂预估工程量详见技术条款。
招标人给出的喷涂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最终结算时以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1.3服务期:2025年03月15日前或设备运至投标方厂区30天内完成。
2.1.4服务地点:台兰河一级水电站、台兰河二级水电站、吐木秀克水电站(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吐木秀克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碳化钨喷涂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碳化钨喷涂,可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等其他能够体现喷涂工艺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9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