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库底清理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马尔康市境内,坝址距下游金川县城约13km,是审定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中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场址位于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沟汇合口以上长约1km的河段上。自工程区沿国道G248线北行36km至红旗桥、后接国道G317线可到达成都,坝址处距成都全长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拟装机容量为860MW,安装4台215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运行年发电量34.79亿kW·h,年利用小时数3883h。
根据《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结合金川水电站实际情况及水库运行方式的特点,本工程主要对库区2253m以下影响淹没范围进行清理。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川水电站水库淹没区的水库库底清理中的一般清理工作。
本项目应完成的工作内容为清理金川水电站围堰截流水位(2200m)以上正常蓄水位(2253m)以下的水库淹没区建(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等,具体如下:
(1)建(构)筑物清理
金川水电站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包含房屋、围墙、电力、通讯、抽水站、小型电站和白塔等。
(2)林木清理
林木清理包括园地、林地中的各类林木,零星树木及其残余的易漂浮物。
2.1.3其他: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计划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实际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物工程施工或构筑物工程施工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建筑物工程施工或构筑物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建筑物工程施工或构筑物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4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