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祁家渊厂址,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邻近荆州煤港储煤基地,西侧靠近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项目紧邻“西电东送”大通道和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口,依托荆州煤港储煤基地,具有电力消纳易,地理区位好,电煤供应可靠等优势,是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进行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服务采购,服务范围包含两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试运,电气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等。
2.3 项目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约790天,项目计划自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实施,实际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调试工作结束。
调试工作主要控制进度必须满足项目建设的里程碑节点的要求。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工期调整情况,投标人应承诺,无论招标人要求服务期提前还是延后,投标人不会因此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燃煤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服务的完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材料扫描件;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担任600MW及以上等级二次再热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的工作经历(至少包含锅炉、汽机专业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调试内容、调试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姓名及单位名称);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13时整至2025年2月1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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