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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站检修工作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08     浏览:0    
核心提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站检修工作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站检修工作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站

2.2 项目规模: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项目(风光+制氢)其中120MW风力发电、80MW光伏发电、20MW/1h储能、年产氢气7800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制氢站检修工作外委服务(CHDTDZ079/18-QT-46701):负责制氢站制氢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整流变、整流柜、电解槽、分离框架和纯化框架)、除盐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充装系统、储氢系统、电气及热控系统等全站所有设备的的维护、维修、抢修、消缺、值班以及年度定期检修工作;配合制氢站大修、小修、专项检修、技改;协助处理应急事件;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处理发生在制氢站内设备系统的运行故障。现场维护人员不低于9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制氢站检修工作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化工企业检修维护业绩,业绩支撑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往来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07 17:00到2025-02-14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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