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导航分系统调试验收设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导航分系统调试验收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50341A022
2.2 招标项目名称:导航分系统调试验收设备
2.3 数量:壹套
2.4 设备用途及系统组成:
设备用途:导航分系统调试验收设备为导航分系统在地面的专用测试设备,可完成导航分系统功能、性能调试及验收测试,从而保证惯导分系统功能、性能技术指标正常。
系统组成:导航分系统调试验收设备主要由以下设备组成:导航分系统总体测试设备、导航分系统温度标定试验设备、导航分系统标定/验收试验设备。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5 投标人应附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的或单位内审的2023年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类似设备1个及以上合同的成功案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双方单位盖章的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少提供一个案例的验收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