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5年连续油管作业(液氮车)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5年连续油管作业(液氮车)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国企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5年连续油管作业(液氮车)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氮气车服务,主要解决因施工造成的遇卡及管线清理,施工地点主要为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各作业区域。预算金额为90万元(不含税),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氮气车服务,主要解决因施工造成的遇卡及管线清理。
2.2 谈判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技术要求或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QHSE有关管理规定及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
(2)服务要求:①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②具有氮气车设备和相应的施工能力。③附所有车辆的行车证、车辆注册登记信息表等。④执行《新疆分公司外雇车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3) 质量要求:①必须按照采购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及人员。②所有承压部件需提供中石油认可的有效试压报告。③组织管理机构健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专职管理人员,满足公司生产所需各种车型的要求。④建立完整的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包括车型、注册信息、年限、动态运行状况、保险、检测等。⑤建立详实的驾驶人员资料档案:主要包括年龄、身体状况、从业时间、人员的相关资质、培训情况、安全学习记录、违章记录、事故记录等。
⑥承包方服从新疆分公司安排,确保按时到达、安全施工。详见第五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应由供应商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③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承诺函)。
④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健全的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图或组织机构设置描述)。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17日16:00至2025年2月20日16:00内完成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