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路港公司2024年度集团级尼龙、橡胶类轨道联结件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式,确立唯一供应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本标段采购范围为尼龙、橡胶类轨道联结件,共计523项。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国能e购商城订单数量为准。
2.1.3合作形式:
1.协议期限:自签订铺货协议之日起2年;服务地点: 指定地点。
2.交货期: 用户下单后120天内;
3.合作方式:尼龙、橡胶类轨道联结件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
4.协议有效期内,实际下单总金额超过协议总价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5.协议有效期内,有关协议超量和单品超量等处置措施,详见招标文件合同范本中相关要求;
2.1.4不平衡报价:本项目若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项数量超过投标总物资明细项数20%(2项物资)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判定原则如下:
2.1.4.1投标人投标总价较低,但部分投标单价较其他投标人明显偏高或相同类型商品投标单价趋势不合理,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2本项目若仅有2家有效投标人且具备竞争性,总价较低的投标人某项商品单价较另一投标人高出50%,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3若有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的项目,总价和单价分别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投标人存在(某项商品单价排名-总价排名)>(有效投标人数量/2)情况,且该商品单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高价(5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或超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位数的50%,未提供合理依据(例如:投标商品性能明显高于招标要求)的视为不平衡报价。中位数是指将数据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之后处在数列中点位置的数值;如果数列是奇数,中位数等于第(n+1)/2个数;如果数列是偶数,中位数等于第n/2和n/2+1个数的平均数。
2.1.4.4若投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且未达到不平衡报价否决投标条件的,在价格得分计算时,每出现一项不平衡报价在其报价总价的基础上加报价总价*2%,最多不超过10%,作为最终价格打分的总价。
2.1.4.5若投标人投标单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1.5超量控制措施:
2.1.5.1.当协议实际下单量超出协议总量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1.5.2某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价计价方式。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后的计价方式和方法见合同范本。
2.1.6对招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判定、下单超预估量后计价方式、协议有效期等条目,投标人应填写专项承诺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名称包含尼龙挡板座和复合垫板(或复合橡胶垫板)。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分别包含尼龙挡板座合同业绩1份,和包含复合垫板(或复合橡胶垫板)产品的合同业绩1份,每份合同业绩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如一份合格业绩同时包含尼龙挡板座和复合垫板(或复合橡胶垫板),则认定该合同为1份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如合同为框架类或寄售类等框架协议,除提供合同主协议外,还需额外提供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用户证明)和对应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