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 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配套煤电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背景
2022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海南州戈壁基地依托 周边电厂(含近区)配套扩能改造升级火电、抽水蓄能项目作为支撑性电源。2023 年 7 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高质量建设海南 戈壁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明确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 委、能源局复函同意的实施方案,推进基地建设。
2024 年 3 月,根据青海省能源局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的《关于青海省海南州 戈壁基地电源配置优化方案的报告》中支撑煤电布局方案,拟建设 4×66 万千瓦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煤电机组,作为大基地配套支撑电源。经过实地 勘察,拟选用场址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南部,场址交通便 利。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配套煤电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法规和行业最新技术标准要求, 编制青海省海南 州戈壁基地配套煤电项目申请报告,组织并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青海省能源 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完善项目申请报告,经甲方复核后按项目
核准流程逐级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取得青海省能源局下发的项目核准批复。
1.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资料整理并出具初版项目申请报告提交甲 方核查;5 日内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及青海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召开审查会; 10 日内根据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经甲方复核确认后按项目核准流程逐级 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最终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青海省能源局下发的项 目核准批复。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 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 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 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提供类似的燃煤机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为投标方 在册人员。
1.4.4 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 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 人资格证明。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经完成过至少 1 个 660MW 及以上煤 电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项目工作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1.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 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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