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荣晟招投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市本、永吉、磐石、蛟河 委托押运服务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市本、永吉、磐石、蛟河 委托押运服务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RS2025-100-YZ018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吉林市 城区共计51个金融网点使用押运服务,使用8台运钞车,每台车组保证1名司机、2名押运员、1名携款员共4人,每台押运车辆营业时间前/后,送款/收款至指定金融网点及当地 业务库。(下同)。
2.磐石市 共计27个金融网点,使用9台押运车辆。
3.蛟河市 共计17个金融网点,使用3台押运车辆。
4.永吉县 共计10个金融网点,使用2台押运车辆。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运钞车数 | 合同期费用(万元) | 运钞月总费用(万元) | 网点总数 | 网点月费(万元/网点) | 网点年费用(万元/网点) |
RS2025-100-YZ018-1 | 业主市本、永吉、磐石、蛟河 委托押运服务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一标段 | 吉林市 | 8 | 803.25 | 38.25 | 51 | 0.75 | 9.00 |
RS2025-100-YZ018-2 | 业主市本、永吉、磐石、蛟河 委托押运服务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标段 | 永吉县 | 2 | 220.50 | 10.5 | 10 | 1.05 | 12.60 |
RS2025-100-YZ018-3 | 业主市本、永吉、磐石、蛟河 委托押运服务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三标段 | 磐石市 | 9 | 561.33 | 26.73 | 27 | 0.99 | 11.88 |
RS2025-100-YZ018-4 | 业主市本、永吉、磐石、蛟河 委托押运服务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四标段 | 蛟河市 | 3 | 371.28 | 17.68 | 17 | 1.04 | 12.48 |
合计 | 22 | 1956.36 | 92.66 | 105 |
|
|
具体详见附件8:押运费用明细表。
四、采购预算
1.吉林市 市区、磐石市 、蛟河市 、永吉县 押运费用总预算为1956.36万元(含税),其中:吉林市 21个月总费用为:803.25万元;磐石市 21月总费用为 561.33 万元;蛟河市 21个月总费用为 371.28 万元;永吉县 21个月总费用为220.50 万元;此事项已经市级财务审核,纳入2025年、2026年预算,列邮政公司邮务账。
(1)吉林市 市本共计51个网点,按网点营业数量收费,每个网点每月0.75万元,21个月共计收费803.25万元。
(2)磐石市 共计27个网点,按网点营业数量收费,每个网点每月0.99万元,21个月共计收费561.33万元。
(3)蛟河市 共计17个网点,按网点营业数量收费,每个网点每月1.04万元,21个月共计收费371.28万元。
(4)永吉县 共计10个网点,按网点营业数量收费,每个网点每月1.05万元,21个月共计收费220.50万元。
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预算价(具体明细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以总价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
2.服务期限:吉林市 、磐石市 、蛟河市 、永吉县 21个月。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注:本项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803.25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20.50万元;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561.33万元;四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71.28万元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报价(总价和单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吉林市 本部;二标段永吉县 ;三标段磐石市 ;四标段蛟河市 。允许兼投兼中。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6.供应商在提供一年内任一个月份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供应商在提供一年内任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
7.供应商注册资金和营业场所: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
8.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劳动力资源获取能力;能够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安全合规使用劳动用工(有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1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