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在银洞沟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基础上,将暗主斜井、暗副斜井、暗行人斜井由+1290m延深至+1100m,暗回风斜井由+1380m延深至+1100m,布置+1380m、+1340m、+1290m、+1250m、+1200m,+1100m水平车场、正反运输石门、回风石门、轨道石门。在+1100m布置井底车场及水仓、水泵房、配电室、管子道、沉淀巷等,形成供排水、通风、运输、供电、监测监控等系统。
2.1项目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12采区建设项目快速掘进系统开槽机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在银洞沟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基础上,将暗主斜井、暗副斜井、暗行人斜井由+1290m延深至+1100m,暗回风斜井由+1380m延深至+1100m,布置+1380m、+1340m、+1290m、+1250m、+1200m,+1100m水平车场、正反运输石门、回风石门、轨道石门。在+1100m布置井底车场及水仓、水泵房、配电室、管子道、沉淀巷等,形成供排水、通风、运输、供电、监测监控等系统。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2.5招标范围:
采购开槽机2台(参考型号 KC-45/75Y(A))
2.6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
2.7其他:交货地点: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王洼镇。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加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型号液压开槽机及机载锚杆钻机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在2021年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压开槽机且装机功率≥45KW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发票(部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物资名称型号、总装机功率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负面(预警)清单中。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19 00:00:00.0至2025-02-28 23:59: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