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决定以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为突破,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拟新建1座双工位旋转式LF钢包精炼炉及其配套110万风量的除尘器等公辅设施,实现年处理能力150万吨合格钢水,主要生产钢丝钢绞线、中高碳钢、调质钢、光缆钢丝、焊条钢、冷镦钢、预应力管桩钢筋等优质钢种,使钢中有害物质降低、夹杂物充分上浮、改善钢水的洁净度,提高钢水质量。LF精炼炉可以根据市场竞争需要,及时精炼出市场需要的品种,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LF精炼炉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图、非标设备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设备及配套公辅系统(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除尘系统、燃气系统、公辅系统仪表、电信及火灾报警各系统)的设备制造(或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并对LF精炼炉项目EPC总承包的整体性、完整性负责,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及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指标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3、工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建成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2.4、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竣工验收标准要求。
2.5、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2.6、项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及其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6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3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独立承担的至少1项不低于120tLF精炼炉工程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国内不低于120tLF精炼炉工程项目对应分工内容的业绩;
(3)有效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冶金专业或机械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结构专业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工程、机械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以上资质资料,项目总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任。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陕钢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4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