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碧土乡扎朗村和西藏自治区林芝 市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
2.3 建设规模:1015MW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2.5 设备名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2.6 数 量: 7 台套
2.7 技术规格: 2 台 P≥8.0MPa ,Q≥3.5m3/min;5 台 P≥0.8MPa ,Q≥3m3/min 等 。
2.8 招标范围:中压空压机及其附属设备 2 台套;低压空压机及其附属设 备 5 台套。包括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 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及安装质量监督,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 验收及培训等服务,以及提供扎拉工程智慧电站所需的合同设备三维和 BIM 模 型相关数据和文件。
2.9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碧土乡和林芝市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 扎拉水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2025 年 10 月
2.11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自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具有一台套空压机(压力不低于 8.0MPa 同时排气量不低于 3.5m3/min)的供货业绩,且相应空压机在单机 100MW 及以上常规水电站或单机 300MW 及 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 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 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 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 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允许代理商使用本次代理产品品牌制造商的供货业绩(合同主体为本 次代理产品品牌的制造商)。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