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榆次热电沁水光伏项目基于机器视觉的光伏电站工程无人机智能验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在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工程验收作为检验基建是否符合施工质量标准和设计指标的重要工作,是光伏电站工程顺利投运的关键一环,验收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直接关系到投产进度及投产后的运维成本,对电站的可靠安全运行有重大意义。在光伏电站施工中,由于大部分光伏电站地处荒漠、山地、水上及采矿沉降区等复杂环境中,传统人工验收不仅耗时费力,还需在复杂的地形中反复穿行,极大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由于桩基础分布范围广、数量大,人工检查不仅容易出现遗漏,还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另一方面,具有光伏电站施工验收作业资质的人员紧缺,部分人员缺少现场实际经验,存在验收人员工作强度大,验收质量低的情况。为实现高效、灵活的验收方式,亟需开展基于机器视觉与图像比对的光伏电站工程智能验收方法研究,提高工程验收效率和验收质量。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研发1套光伏电站工程验收智能管理系统,通过构建光伏电站工程验收典型缺陷库和工程验收轻量化模型,建立基于云边协同的光伏电站工程智能验收系统,实现工程验收缺陷快速识别、智能分类及工程质量评价。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主要研究内容
2.3.1.1光伏电站施工工程验收缺陷库构建
2.3.1.2基于边缘计算的工程验收图像缺陷识别方法研究
2.3.1.3基于云边协同的光伏电站工程验收智能管理系统研发
2.3.2预期目标
2.3.2.1构建工程验收缺陷图像库,提高后续模型训练的准确度
2.3.2.2研究轻量化缺陷识别算法,实现缺陷图像的实时识别、判断、告警及辅助决策
2.3.2.3研发基于云边协同的光伏电站工程验收智能管理系统,提升工程验收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4 项目总工期:2025年12月前完成项目研究、实施成果交付、验收工作(如因招标人现场设备、机组运行情况不具备实施条件,影响工期的经双方确认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合同签订10日内,投标人必须提供一份详尽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及运输等项目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合同签订后1月内,完成项目第一次联络会,现场调研、勘察。
(2)合同签订后2月内,完成设计研发方案和实施方案确立,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
(3)合同签订后4月内,完成光伏电站施工工程验收缺陷库构建。
(4)合同签订后6月内,完成基于边缘计算的工程验收图像缺陷识别方法研究;
(5)合同签订后7月内,完成基于云边协同的光伏电站工程验收智能管理系统研发;
(6)合同签订后9月内,完成知识产权成果申报并进入实质审查;
(7)合同签订后10月内,完成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开发部署、系统试运行及使用培训;
(8)2025年12月份完成项目自验收,项目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力方面故障诊断分析或电力设备运行状态监测或电力方面图像处理或电力方面无人机巡检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电力方面故障诊断分析或电力设备运行状态监测或电力方面图像处理或电力方面无人机巡检的科技项目开发(研发)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