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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楼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6     浏览:0    
核心提示: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楼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已经批准,招标人为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
 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楼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已经批准,招标人为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楼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三)项目概况:

1、物业服务区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以下内容):

环保集团办公楼位于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办公楼7层,建筑面积7920m2,可用办公室94间、会议室9间、配电室4间(一强三弱)。服务内容为:

(1)环保集团公司总部办公楼环保集团公司领导办公室及办公楼内、外所有公共区域内的保洁(含垃圾收集、清运);

(2)环保集团总部办公楼前台接待、安保服务及门禁管理服务;

(3)环保集团总部办公楼内及室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4)环保集团总部办公楼停车场的车辆疏导等管理;

(5)会议服务(集团领导主持的各类会议)。

2、食堂服务:

食堂包括1-2层,面积共559m2。就餐方式为自助餐,就餐人数200人左右;就餐标准早餐4元、午餐16元。服务内容为:环保集团公司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早、午餐及小型公务接待和应急加餐等供餐服务;食堂区域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及其他与伙食供应、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四)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满意并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物业及餐饮服务经营业务的合法企业,具有在沈阳地区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2、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沈阳地区连续为300人以上(含)单位或机关提供物业及食堂服务的业绩。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食材配送能力或具有安全、稳定的食材配送渠道,如自行生产、加工食材,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4、在以往物业及食堂服务活动中无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出具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5日08:30至2025年03月03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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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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