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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东煤矿井田内及周边老窑采空区水害探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6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能源乌东煤矿井田内及周边老窑采空区水害探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新疆能源乌东煤矿井田内及周边老窑采空区水害探查服务
 新疆能源乌东煤矿井田内及周边老窑采空区水害探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能源乌东煤矿井田内及周边老窑采空区水害探查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厂址地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北距乌鲁木齐市34km,北距米泉市13km。乌东煤矿根据《新疆准南煤田乌鲁木齐矿区乌东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出具的“乌东煤矿小煤窑情况的补充说明”,去产能整合升级后除乌东煤矿生产矿井外,其余小煤窑均已被关闭。北区即原铁厂沟矿区范围,目前无生产井,以往有废弃的小窑约 60 多个,总动用地质资源量 1356.05 万吨,因年代久远加之小煤矿资料管理不善,部分小窑分布及积水情况不清。南区即原小红沟矿区范围,从1974年至1993年间先后有 38个小煤窑开采不同的煤层。井深 71-335 米不等,最低开采水平 510 米。地方国营和小井普遍存在着越界开采问题,2004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南区小煤矿均停产关闭。西区即原碱沟矿区范围,区内前后曾分布有 26 家国营及地方乡镇煤矿,大部分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矿,各煤矿均以立井为主要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简单,设备简陋,回采率极低,随着历年的行业整顿,目前西区小煤矿均已关闭。

采用地面物探及钻探等方式,查明乌东煤矿井田内19.94平方千米及井田周边200米范围老窑采空区的位置分布、开采范围、积水及补给来源情况及水害威胁程度,形成乌东煤矿井田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小窑水害威胁评价报告,说明水源补给充填井下采掘空间,造成开采范围内充水,可能通过地质构造及采动影响补给乌东煤矿,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措施,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T40130-2021)、《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2014)等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勘察。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勘察目的、内容及要求:

(1)本期工程探查目的查明乌东煤矿井田内19.94平方千米及井田周边200米范围老窑采空区的位置分布、开采范围、积水及补给来源情况及水害威胁程度。

(2)物探范围及探测深度:物探范围为井田内及周边200m范围小窑,物探面积约2.43平方千米,探测深度-500m。

(3)钻探验证:依据物探数据分析结果及相关技术资料对积水区进行钻探验证并实施抽水试验。钻探验证及抽水试验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精度满足要求。

(4)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井田内及周边老窑采空区老窑位置分布、开采范围、积水及补给来源情况水害水文地质条件。应充分利用以往勘察成果和采掘揭露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勘察和研究,并结合运用测绘、物探、钻探、水文地质试验测试等综合手段将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充水方式、充水强度视为一个整体,查明勘察区充水含水层岩性、厚度、空间分布、富水性和地下水动态特征,查明勘察区隔水层厚度、空间分布、隔水性能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调查主要含水层的渗透性能及其变化规律、测定含水层的渗透性并进行岩土体渗透分级、预测涌水量、评价突水危害性等。

(5)勘察工作应满足甲方防治水方案所提出的勘察要求;勘察工作前应编制测绘、物探、钻探等工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全面收集、分析与本次任务有关的资料,评价资料的可利用程度,做到充分利用以往资料。

(6)成果报告的编制应尽可能利用多元地学信息综合分析勘察区充水条件;采用适宜的技术方法评价预测突涌水危害性、水害威胁程度及涌水量,报告内容应重点突出;论证依据充分,数据可靠,结论明确。

(7)成果报告提交甲方审查前,编制单位应组织相关审查,提交的审查报告包括纸质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的成果报告应及时汇交,汇交的成果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6份);根据外业方法选择的不同必须提供原始数据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观测记录、钻探日志、岩芯照片等。
(8)勘察方法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精度满足要求。

(9)勘探后对于煤柱治理和积水区治理方式提供方案(建议)。

2.1.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天内完成;

2.1.4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地质勘探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4 18: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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