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承销服务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大兴
建设规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承销服务
项目整体进度:招标阶段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承销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发行上市止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1000元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承销服务
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国氢科技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用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券商(以下称“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券执业证书,并已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提供备案许可证扫描件)
投标人作为发行人保荐机构近3年(时间计算方式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成功完成3家科创板上市(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发文或交易所上市公告为准)项目,提供招股书、上市公告相应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1例科创板上市的成功案例(提供证明支撑材料);
(配备的人员不得有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提供证明支撑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2月25日17:00至2025年03月03日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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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