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清镇市皂角树风电项目、清镇市麦冬风电项目和清镇莲花寺三个风电项目于2024年10月取得建设路条。三个风电项目主要位于贵州省清镇市麦格苗族布依族乡、流长苗族乡、犁倭乡和卫城镇附近。清镇市皂角树风电项目、清镇市麦冬风电项目和清镇莲花寺规划装机总容量为300MW,每个项目规划100MW,拟安装20台5.0MW风电机组。每个风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共安装20台35kV箱式变压器。三个风电项目联合新建1座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汇集莲花寺风电场、皂角树风电场及麦冬风电场电力。
本项目60台风机拟采用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母线,最终升压至220kV接入系统。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审定版接入系统报告及电网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
(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清镇市皂角树、麦冬、莲花寺三个风电项目(含升压站)分别开展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含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节地评价报告(如涉及)编制、压覆矿查询(如涉及完成评估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如涉及)),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分别开展清镇市皂角树风电项目、清镇市麦冬风电项目和清镇莲花寺三个风电项目(含升压站)勘测定界、地形图测绘服务工作(1.根据所提供区域项目拐点坐标,完成1:2000风电场区的测量测绘,并提供1:2000风电场区地形图测绘纸质版和电子版;2.升压站、场内外道路、风机机位及备用风机机位1:500地形图的测绘,并出具技术报告(盖章版);3.箱变1:200测绘,并出具测量技术报告(盖章版)),内外部评审,出具正式报告,报告成果需符合设计院设计规范、贵州省能源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临时及永久土地报批、办理土地使用证要求。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收到甲方提供的红线图后12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证书和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项目用地预审或节地评价或勘测定界或地形测绘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项目用地预审或节地评价或勘测定界或地形测绘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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