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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8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电铲、卡车、工程机械等采、运、排设备及破、储、装等系统设施的检修提供吊装服务,确保满足设备检修需求。本次需要租赁汽车起重机 2 辆(台)并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预计使用设备如下: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预估量

控制价(元/台班)

备注

1

汽车起重机

最大起重重量 150 吨

1

80台班

12050

含人工

3

汽车起重机

最大起重重量 25 吨

1

30台班

1200

含人工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设备,并提供合法齐全的设备运营证件及相关手续。按招标人相关规定或要求,进行检修设备、抢修破碎、货物装卸以及需要高空作业的其他工作。

租赁期限:2025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0日,共计36个月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汽车起重机(吊车)及人员的租赁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或单份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和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时间须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的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汽车起重机(吊车)及人员租赁服务项目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提供 2 人(含项目负责人)有效的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7】设备要求:招标范围所需设备须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或设备的产权证明。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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