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白城厂2025年卸煤及燃煤倒运服务(3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以下简称:(白城热电)一期工程设计2×210MW燃煤机组,年来煤总量约150万吨。设计燃煤采用内蒙大雁一井褐煤,校核煤种为霍林河褐煤。燃煤入厂采用铁路运输,由白城站接引铁路专用线至厂内,燃煤卸车由翻车机完成。
日平均到达煤场煤量为0.6万吨,每车平均按65吨计算为92车/天,每列煤车按56辆计算为1.65列/天。(夏季工况:4-10月份来煤量约为60万吨,冬季工况:1-3、11-12月份来煤量约为90万吨)。
2.1.2招标范围:(1)卸煤服务范围:到达招标方厂内煤车翻卸前车帮清理及翻卸后的空车厢内外残煤清理及车底清扫工作卸车、清底后的空车车门关闭和绑定工作;翻车机翻卸后煤斗、煤斗四壁及上方、煤篦子积煤及杂物清理、破冻、大块破碎、蓬煤等清堵工作等。
(2)燃煤倒运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方院内指定煤场指定数量的煤炭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装卸、搬运到招标方院内指定煤场;负责煤场道路、运煤道路及周边污染区域的清理工作;负责倒运煤炭上垛、压实、自燃预防治理及煤场周边积煤整形工作;负责储煤场的苫盖工作;负责完成招标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05月31日或合同期铁路运输来煤量达到450万吨或合同倒运数量达到90万吨,时间与数量任一达到合同约定,合同自动终止。
2.1.4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电厂路100-8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炭卸煤服务或倒运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一份合同内具有卸煤和倒运项目的,计算为2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