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2025-2026厂内固废接渣和短倒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保证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运行及检修处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承担固废短倒运输业务,满足日常生产运行、检修处置要求。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天) |
性质 |
短倒车辆配置数量 |
短倒 距离 |
备注 |
||||
水份w% |
粘车情况 |
数量 |
配置 |
|||||||
1 |
气化粗渣 |
正常700~1000 |
50% |
否 |
7辆 (5台气化炉运行、24小时连续接渣,同时5辆接渣、2辆短倒) |
重型自卸货车(前四后八或后八轮) |
<2 |
按车辆包月单价结算
|
||
2 |
气化细渣 |
正常400~600 |
>60% |
是 |
6辆 (24小时连续接渣,同时4辆接渣、2辆短倒) |
重型自卸货车(后八轮)
|
<2 |
|||
3 |
气化滤饼 |
正常9~10 |
40~50% |
是 |
<2 |
|||||
4 |
气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2 |
|||||
5 |
石灰污泥(含净水厂污泥) |
正常40~70 |
40~50% |
是 |
2辆
|
<3 |
||||
6 |
生化污泥(干化) |
正常7 |
<30% |
否 |
<3 |
|||||
非正常工况下湿污泥 |
—— |
含水 |
是 |
<3 |
||||||
7 |
热电锅炉渣 |
正常80~120 |
含水 |
否 |
<1 |
|||||
8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检修污泥等倒短 |
1000~1500吨/年
|
污泥含水 |
是 |
<3 |
|||||
9 |
临时倒短用车 |
600个台班 |
污泥、煤、煤泥等 |
是 |
600个台班 |
重型自卸货车(前四后八或后八轮) |
<3 |
按车辆台班费结算 |
||
合计 |
—— |
正常约67万吨/年 |
服务期限内包月固定用车共计15辆、临时短倒用车600个台班。 |
|||||||
备注:招标方正常运行期间使用15辆短倒车辆,投标方为了满足以上正常运行和招标方质量技术要求而自身增加的车辆和人员不再另外付费;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还需设置至少2辆备用车辆,以防运行期间车辆加油、检修、故障等突发情况,保障招标方稳定运行。每年停工检修时间预计约为1个月,检修前后的短倒包月车辆数量将随停开工过程减少或增加,按照招标方通知为准。包月车辆按包月价格结算,临时短倒用车按台班费结算,备用车辆不结算费用。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20个月(计划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
2.2.2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煤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或电力装置的粉煤灰或锅炉渣或气化渣或石灰污泥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17辆,车型要求为重型自卸货车,环保排放要求达到国六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资料和随车清单。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和随车清单。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随车清单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