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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司2025 年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8     浏览:0    
核心提示:贵州公司2025 年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贵州公司2025 年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已由
 贵州公司2025 年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贵州公司2025 年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已由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3GZ-F003
2.2 项目名称:贵州公司2025 年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2.3 建设地点:贵州省境内
2.4 建设规模:1192.5MW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MW)

 

长顺县摆所风电场

100

 

长顺县鼓扬风电场

100

 

长顺县威远农业光伏电站

150

 

长顺县拉奶坡农业光伏电站

150

小计

500

5杨梅风电项目

100

 

发耳风电项目

100

7比德风电项目

62.5

小计

262.5

 

思南县大坝场二期风电项目

 
 

播州区枫香三期风电项目

 
 

思南瓮溪风电项目

100

 

印江朗溪风电项目

1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MW)

 

务川泥高镇大屋顶风电场

 
 

赫章松林坡乡菁营风电项目

 

小计

430

合计

1192.5

2.5 计划工期:1 年
2.6 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设计、招标、施工、工程过程结算、工程总结算、竣工移交等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并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分析、执行概算编制,参与施工合同谈判,配合项目公司开展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复核、变更、签证、索赔等结算审核,负责单项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编制工程总结算并配合项目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审查意见补充完善,协助、配合、参加项目公司完成造价管理、审查、审计等相关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完善造价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平台建设等其他咨询工作。

2.7 授标原则:本标段设置3 个中标人。分别按照预估容量40%、35%、25%的比例向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分配订单。在订单分配过程中,如果中标人因出现“被列入大唐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等情况或因人员配置力量不足无法正常接收新的订单,在其提供合理的书面说明情况下,发包人可以将本订单依次授予第二中标人;如果第二中标人仍不接收该订单,发包人选用第三中标人执行,任一中标人主动放弃的容量占比视同为其已分配的比例。

当第一、第二、第三中标人出现如下情况时,包括拒绝签订合同、未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擅自更改合同范围、未按时完成合同任务等,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剩余项目按照容量依次分配(总体比例均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个50MW 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须

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

造价工程师资质,并提供不少于6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 个50MW 及以上风电和光伏项目 造价咨

询 服务项目的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3-10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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