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审计部2025-2028年经济责任审计外委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东煤炭)是国家能源集团的骨干煤炭生产企业,地处蒙、陕、晋三省区能源富集区,主要负责 神府东胜煤田骨干矿井和山西保德煤矿,以及配套项目的生产运营。公司拥有大型现代化安全高效矿井13个,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7个(核定产能7900万吨),陕西省境内5个,山西省境内1个。3000万吨以上的矿井1个,2000万吨以上2个,1000-2000万吨5个,1000万吨以下5个,总产能2亿吨。
按照《 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制度〔2022〕47号)第十一条 领导人员任期内原则上至少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第十二条 领导人员任职超过2年的,可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履职满5年且未开展过任中审计的领导人员,必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集团制度要求,神东煤炭预计每年需要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20个左右,内部审计人员力量无法满足要求,需要委托外部事务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单位共50个,分别隶属于神东煤炭集团和神东煤炭分公司,每年合同主体据实签订。按照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下设科室数量将被审计单位划分为三类,一类单位14个,二类单位19个,三类单位17个,每年预计开展一类单位10个项目,二类单位5个项目,三类单位5个项目。(单位分类详见附表1)。
2.1.2采购范围:对神东煤炭所属的50个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类单位每年预计10个、二类单位每年预计5个、三类单位每年预计5个。2025年需要同时开展14个审计项目,每个项目至少需要2名注册会计师;预计2025年同时开展20个项目为峰值(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1.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
2.1.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6质保期:无。
2.1.7付款方式:按照单个审计项目结算,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审计部组成验收小组对审计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单,验收合格单出具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完成单个审计项目的合同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提供登记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经济责任审计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