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子混凝土年度采购框架商品混凝土(招标编号:NWZ250314-0327-065306)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扬子混凝土年度采购框架 | / |
2.2 招标范围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商品混凝土 | 22000.000 | 立方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验,至少提供2个业绩,每个不少于1000万元标的产品的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并提供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五年内在混凝土行业未发生违法违规、安全环保事件。该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商需承诺该框架所有物资均为直供,框架执行期间,我公司会不定期组织抽查,若发现框架执行商购买商砼用于我公司基建项目及生产所需,将终止其框架执行资格。 该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5 其他要求。
(1)在生产项目进行期间,投标商需具备12小时内供货到扬子石化施工现场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小批量、零星供货[每批次8立方米以下(包含8立方米)0.5立方米以上(包含0.5立方米)]的能力。该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框架实施期间若不能履约承诺,业主有权终止其框架执行资格。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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