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单位: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75吨龙门吊设备采购及安装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75吨龙门吊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要求在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可立即投入使用,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软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包括作为特种设备应进行的注册、检验、取证等手续办理。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跨度 |
升高 |
数量 |
单位 |
运行长度 |
1 |
桁架式双梁龙门吊 |
75t |
40m |
12.5m |
1 |
台 |
/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五一大道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制造,等级为A级;且具有A级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至少到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文件。
2、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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