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孟发改审批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计划在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建设46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在充电站内建设充电桩247个(包含快充桩172个,交流慢充75个);建设膜结构雨棚46个;监控46个,地面硬化及铺装11115.00平方米,以及箱变、高低压线缆敷设等电力工程,道闸、广告机等配套设施,同时购置并安装充电运营综合管理平台等;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设计周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周期:根据施工进度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深化(二次)设计等,提供与最终纸质图纸一致的可使用的CAD电子版且确保不加密、不设条件、不设期限,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现场及地形数据测量、复核,竣工图编制等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并配合相关部门评审、审批,保证项目审批完成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期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8 09:00至2025-03-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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