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树脂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2×300MW发电机组,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31公里处。机组配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由2×50%高速混床及树脂捕捉器构成,体外再生系统采用高塔分离技术,由树脂分离塔、阴再生塔、阳再生兼贮存塔构成,凝结水精处理程控系统采用PLC控制。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原装进口品牌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树脂:凝胶型强酸阳离子交换树脂(H+型)12m3。凝胶型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Cl-型)11m3。其中凝胶型强酸阳离子交换树脂与凝胶型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必须为同一品牌。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树脂更换现场技术指导等伴随服务工作。
2、树脂更换完成后,负责旧树脂回收,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旧树脂的处置工作。
1.3.3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地点: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仓库指定地点。
(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其中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承担过至少2项原装进口品牌火电企业凝结水精处理树脂销售业绩,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企业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2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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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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