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2025-2026年税务代理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 业务主要涉及火电、水电、风电等领域。广西公司与 广西分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对集团在桂所有火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履行管理职责。
广西公司全资及控股(管理)单位主要是广西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风电,以下简称能源发展公司)、 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风电,以下简称藤县公司)、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火电,以下简称南宁公司)、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火电,以下简称永福公司)、 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火电,以下简称柳州公司)、 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在建火电,以下简称北海公司)、广西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电,以下简称水电公司)、广西 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售电,以下简称能源销售公司)。
为切实加强税收风险防范能力,依法合规纳税管理,通过采购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服务,化解企业税收风险,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为广西公司本部、神华广西分公司及所属单位2025年-2026年税务代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税务咨询。就公司日常经营、对外投资、经营方式调整等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提供咨询解释并给出合理建议,及时答复公司提出的涉税问题,根据公司需求提供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的出具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提供税务顾问,对涉税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包括提供税收政策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指导税务业务操作规程等。
(2)税务筹划。深入各管理单位,了解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并针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全流程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符合每个公司当年的税务筹划计划,或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给出筹划建议,形成书面意见,使公司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优化纳税方案。
(3)税企协调。协助公司协调需与税务机关沟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发生税企纠纷时,为公司提供充分税收政策依据,并牵头或协助甲方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为公司争取利益、对于税务检查、稽查等进行跟踪服务,对有关涉税问题进行沟通解释。
(4)税务汇算清缴。审核和指导填报2024-2025年税务汇算清缴申报表并出具审核报告,指导甲方对收入项目、扣除项目、加计扣除项目、免抵税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项目和应交所得税的计算项目进行填报,对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成本费用支出、应计未计的收入等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项目,提出应做纳税调整的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指导进行纳税调整和申报调整。
(5)纳税审核。进行 2025年度、2026年度涉税账务的纳税审核。对各涉税、费种类应纳、已纳、未纳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具体包括:审核各税、费种类的计税、计费依
据、适用税率、费率的正确性;审核应纳税、费额的真实性、处理的合法性、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等:并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每家实际情况出具审核建议报告书,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供甲方参考,指导甲方出具具体节点整改方案并指导进行纳税调整和申报调整。
(6)专项服务。根据公司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纳税筹划及税收风险提醒,可能涉及公司融资、改制、重组、并购、股权收购与转让、重大资产处置、股东增资、债转股、破产、解散、清算注销、在建项目服务等。具体以各单位实际需求为准,如专项税务服务价值超过合同价值,经双方认可,可另行与税务服务方签订税务服务代理或专项税务服务合同,税务服务方承诺给予公司最大优惠。
(7)教育培训。不定期向各家公司提供最新税务法律动向、最新税务政策信息等。每年为公司提供不少于约定次数的现场税务培训。
(8)根据公司需求委派税务师进场调研企业税务状况,制定专属企业的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收风险点提示,形成书面意见,并配合给出整改建议。
(9)协助公司开展税务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编制个性化清单或指引并定期更新。
(10)代理各公司税费申报工作。代理甲方项目各税(费)种国家电子税局的申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项税发票认证、申请退税、办理税收优惠享受、按期完成各税种申报纳税、账务核对等工作。
(11)负责各公司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会档案装订、社保档案装订工作。
(12)公司需要的其他税务咨询服务。
2.1.3服务期限:2年,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西公司本部、神华广西分公司、北海公司、南宁公司、能源发展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藤县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柳州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水电公司、永福公司、能源销售公司的公司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税务咨询代理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经理共8位,均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资格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