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数智数字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煤业集团及下属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不连沟煤矿、石泉煤矿。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华电煤业集团及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不连沟煤矿、石泉煤矿等数字化技术服务,其中包含数字化子系统的日常维护与升级、井上下数字化技术支持与管理等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华电数智数字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CHDTDZ084/16-QT-31000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华电煤业集团及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不连沟煤矿、石泉煤矿等数字化技术服务,其中包含数字化子系统的日常维护与升级、井上下数字化技术支持与管理等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华电数智数字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ITSS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数字化技术服务类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完成业绩的证明(即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运行证明、或过程结算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06 14:37到2025-03-1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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