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公司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开展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该项目主要对智慧供热管控一体化平台进行功能升级优化,重点建设热力站巡检、缺陷管理、维修工单、工作票等业务功能,并将智慧供热APP 所有业务升级迁移至企业微信中,以达到提高人员工作效率、建立巡检工作标准化、优化系统设备运行、节约维护成本的目的。
2.2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3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 年3 月15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4 项目名称: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2.5
2.6 服务范围: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须基于现有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慧供热平台统一建设,支撑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专业化管理。具体业务主要内容包括:1.设施管理模块功能优化;2.缺陷管理模块功能优化;3.智能巡检管理模块功能优化;4.工作票模块功能开发;5.工单管理模块开发;6.将现有智慧供热app 业务迁移至企业微信中,并在企业微信中开发相应的设施管理模块、缺陷管理模块、巡检管理模块、工单管理模块、工作票管理模块功能;7.与集团管控一体化平台业务数据交互;8 .数据汇总展示。同时完成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智能移动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所有的要求,实现《技术规范》的全部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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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3-1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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